本招標項目國道234(原省道232)滎陽境國道310以北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豫發(fā)改設計[2016]60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鄭州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家補助,其余由建設單位自籌,項目資金已落實。現(xiàn)對該項目的交通安全設施工程的修建及缺陷責任期內的質量修復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xiàn)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及標段劃分
2.1建設地點:河南省滎陽市
2.2項目規(guī)模:該項目路線起點位于滎陽市高村鄉(xiāng)楊寨村,順接G234焦作至滎陽黃河大橋及連接線終點,路線向南經后侯村、前侯村,在枯河村以北約200米處接入現(xiàn)S232,沿老路向南下穿連霍高速,在穆寨處上跨南水北調干渠,經吳村,在高袁寨南側上跨科學大道,于王莊上跨隴海鐵路,在滎陽市城關鎮(zhèn)上跨鄭上路,而后在三里莊與G310平交,到達項目終點。項目線路全長17.143公里,扣除南水北調橋利用段0.49公里,路線實際建設里程16.637公里(含短鏈16.077米),其中新建4.3公里,老路改建12.337公里。
全線挖方20.7萬立方米、填方42.8萬立方米,瀝青混凝土路面361.7千平方米;重建大橋145米/1座,完全利用中橋152米/2座;涵洞31道(新建9道,拆除新建22道);利用互通式立交1處,利用分離式立交1處(上跨隴海鐵路)、新建分離式立交2處,平面交叉13處;監(jiān)控通訊所及養(yǎng)護工區(qū)1處,停車區(qū)1處。
本項目采用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一級公路標準。一般路段路基寬度33.5米;橋涵設計荷載:全線橋涵設計荷載采用公路-Ⅰ 級,設計洪水頻率:路基、橋梁、涵洞1/100。其他有關標準根據(jù)部頒《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14)有關條文執(zhí)行。
2.3項目工期:
計劃工期 4 個月(隨總體施工進度實施);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4招標范圍:
負責本項目的批復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路側護欄、標志、標線、其他安全設施等修建及缺陷責任期的工程修復,具體工程量以招標工程量清單為準;
2.5標段劃分:
共分為1個標段,起迄樁號:K0+000~K17+143。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要求申請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交通安全設施分項資質(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公路安全設施分項一級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建筑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具有公路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無在建項目;申請人近五年(2012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以交工日期為準)完成2條以上(含2條)類似公路項目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業(yè)績。[類似工程施工業(yè)績指單項工程合同額不少于1000萬元且施工里程不少于10KM的一級公路安全設施(含標志、標線、護欄等2項以上)的施工],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資格預審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申請。
3.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本項目施工招標提出資格預審申請。若出現(xiàn)上述情況,先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者為有效申請人。
3.4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設施工企業(yè)信用等級為D級的企業(yè)和處于國家、河南省、鄭州市行業(yè)主管部門“黑名單”處罰期內的企業(yè)的申請。
3.5申請人均須提交檢察機關開具的企業(yè)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及項目經理的《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出具日期為公告發(fā)布日期起至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日期止)。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 請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于2017年 4 月 28 日至2017年 5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時間,下同),由申請人持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企業(yè)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資格證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授權委托代理人為本公司人員的證明及近6個月社保證明(以上均為原件和2份加蓋公章的彩色復印件),到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理四部(鄭州市淮河路與工人路交叉口東南角中原農科樓三樓308室)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5.2資格預審文件每份售價為1000元,售后不退。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 5 月 17 日10:00分,申請人應于2017年 5 月 17 日8:30至10:00時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至鄭州市交通運輸招標投標中心(地址:鄭州市航海東路與四港聯(lián)動大道交叉口南約2公里潮河橋南頭路東,請注意相應指示牌“交通信息管理中心”)。
6.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網、鄭州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網上發(fā)布。
8.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鄭州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鄭東新區(qū)金水路與圃田西路交叉口向南1000米路西
聯(lián) 系 人:付先生
電 話:0371-86558105
傳 真:0371-86558105
招標代理公司: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淮河路與工人路交叉口中原農科樓3樓308室
聯(lián) 系 人:渠女士 張先生
電 話:0371-68660783
傳 真:0371-68660783
2017年4月28日